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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1-04-08 】

电子阅览室是利用多媒体计算机网络阅读各种电子读物、查询有关学习资料的专用阅览室。为保持电子阅览室优良的阅览环境,充分发挥电子阅览室对我校教学的辅助作用,更好地为我校师生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,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:

1.本室仅向我校全体师生服务,阅览室内多媒体计算机网络主要用于电子读物阅览、有关学习资料查询,未经许可,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用途。

2.本室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10:00-12:00,15:00—17:30。

3.文明上网:读者应衣着整齐,不准穿背心、拖鞋入内;保持室内安静、卫生,不准在室内吸烟、大声喧哗、随地吐痰、吃东西、乱扔纸屑和杂物。

4.爱护本室设备: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程序进行操作,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,请勿擅自拆卸、挪动设备和变动接头插口。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,要照价赔偿。严禁删除电脑系统文件或他人资料。一经发现,将追究责任并索取赔偿。请勿在设备、桌椅上乱写乱画,请勿践踏插线板。

5.严禁在本室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,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、数据和应用程序。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,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光盘、U盘等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者,应提交管理人员进行无毒认证后方可使用。

6.任何读者不得在本阅览室观看含有色情、反动、迷信、暴力等内容的电子出版物及浏览相关的互联网信息。

7.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所有超过本规定授权的行为均须事先申请,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。凡违反此制度的读者,将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相应处罚。

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

2020年11月20日